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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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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債調查先官員後銀行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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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鍾泰估計,有關雷曼迷債的調查工作預計可於1年內完成。本報記者李志樑 攝

 【本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大會日前正式通過賦權立法會雷曼事宜小組委員會運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雷曼迷你債券事件。委員會主席何鍾泰預計,調查工作需時約1年,大部分會議會公開進行,而涉及敏感或機密資料時會採閉門會議形式。各委員會成員基本同意在有需要時舉行閉門會議,又認同委員會應先調查特區政府官員,包括現任以至前任官員,再查監管機構如金融管理局及證監會在監管上是否有失當,最後才調查銀行是否涉及銷售手法問題,以免影響銀行向雷曼相關產品投資者回購的進度。

 何鍾泰昨日表示,他今日會與立法會秘書及委員會副主席商討舉行會議的日期和整體安排。他個人認為,為令是次調查具公信力,並維持高透明度,應盡量公開會議,只有在很特別情況下,如涉及公眾利益、機密或敏感資料,或對個別機構可能造成不公平,才會考慮採取閉門會議進行。

會議公開 機密資料閉門討論

 針對涉及機密或敏感的資料文件,何鍾泰指,可參考過去經驗,在極少數的情況下可施予限制,規定只有委員會正、副主席才可閱讀有關內容,但最終採取何種方式,均要由委員會成員決定。

 有成員擔心小組委員會人數多達25人,可能影響效率。何鍾泰表示,由於小組委員會並非專責委員會,不能限制議員參與,是否縮減人數,可由委員會決定,而他個人不傾向縮減議員發言時間,寧願盡量加密會議,甚至在星期日加開會議。

 被問及傳召問責官員及零售銀行的次序,何鍾泰強調要視乎成員的決定,他不會表態,又提醒小組委員會,是次調查的裁決和建議都沒有法律效力。

內容敏感資料局限性閱讀

 調查雷曼相關事宜小組委員會各成員,基本同意涉及機密或敏感內容的會議可以閉門方式進行。不過,有關機密文件是否僅限於委員會正副主席審閱,則有不同意見。民建聯的陳鑑林認為,委員會在調查觸及商業敏感資料,遵守一般程序不公開,只作局限性閱讀的做法可接受,因「過去都係咁樣處理咁樣既機密文件」。

 不過,甘乃威表示反對,認為參與委員會各議員均須遵守保密制,故不認同有部分涉及調查的文件僅交由正副主席處理。他又希望可於12月中開始傳召相關的銀行代表,令會議能夠討論回購方案,亦可以避免銀行有理由指聆訊拖慢回購方案。他會要求銀行代表向委員會提交銀行職員與相關投資者對話的錄音、電郵以至文件往來,以了解銀行一方在銷售中是否有提醒投資者購買相關產品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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