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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徐海煒)調查雷曼小組委員會日前獲立法會批准可運用特權法,傳召政府官員與銀行代表調查雷曼事件。委員會主席何鍾泰表示,秘書處正草擬委員會的運作模式,又估計小組將於明年農曆新年後,開始傳召相關人員作證。不過,他認為委員會未必須以傳召方式才能要求相關人士作證。
何鍾泰和委員會副主席黃宜弘昨日與立法會秘書處舉行首個正、副主席預備會議。何鍾泰在會後指,委員會將於本月24日舉行非正式會議,商討使用特權法的模式,並於翌日舉行獲准運用特權法後的首個正式會議,希望可以確定委員會的運作模式,預計需時3個小時。由於特權法傳召證人的證詞,可能涉及私隱問題,議員將需於會前簽署保密承諾書。
查機場混亂傳陳太有先例
他續說,委員會其實未必須動用傳召的權力,而是以邀請方式召願意合作的人士作證,但相信會有議員質疑,以邀請方式可能未必能確保有關證人全面和如實地交代情況,這些問題都需要議員一起商討決定。「機場大混亂的專責委員會當時是邀請陳方安生(前政務司司長)作證,直至她一直不願安排時間出席才打算用傳召方式;及後,陳太亦積極配合委員會工作,才沒有對她使用傳召。」
被問及委員會調查的方向,何鍾泰個人傾向先由制度查起,稱委員會應先從現行的相關金融監管法律制度調查,了解現有制度上是否存在漏洞,然後調查政府和銀行機構的執行情況。他又希望,運用特權法調查,不應拖慢銀行和苦主的和解過程,反而應促進和解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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