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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6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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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嫂發惡:蔡銘哲拿錢 我要殺了他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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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淑珍指並未授權蔡銘哲(左)幫她處理政治獻金和募款。

 【本報訊】綜合媒體報道:台灣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及「國務機要費案」,15日就訊吳淑珍及陳幸妤,並未聲押兩人。扁家律師李勝雄轉述吳淑珍說,海外資金是「選舉政治獻金」,由友人蔡銘哲經手,她與扁均不知情,並憤怒地表示,若蔡銘哲從中拿錢,「我要殺了他」。

 特偵組是15日上午10時在台北寶徠豪宅扁家就訊吳淑珍。特偵組出動3位檢察官、2名法警、4位檢查事務官,除了醫護人員隨時待命之外,還出動攝影器材全程搜證。而因為考慮吳淑珍的身體狀況,特偵組約花費兩小時訊問她,允許由陳幸妤和律師李勝雄陪同,並曾讓吳淑珍休息數次。隨後約花1小時就訊日前請假未出庭的陳幸妤。特偵組人員於下午1時45分離開扁家。

稱海外資金是政治捐獻

 扁家律師李勝雄事後表示,吳淑珍每天早上及下午都會昏倒,他到扁家時,吳淑珍剛好昏倒後甦醒,隨後全程吊著點滴、強打精神回答檢察官的問題。

 李勝雄說,吳淑珍在偵訊時表示,她在選舉前後所收到的錢均為政治獻金,匯到以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及哥哥吳景茂等親人名義所開設的賬戶中。至於以其他人名義所開設的賬戶,她均不知情。吳淑珍強調,自己不是公務員,不可能干預公事,要求檢察官安排與指控她的人(蔡銘哲等人)對質。

 李勝雄表示,蔡銘哲是一個關鍵人物,經手多數款項,現在已被檢方列為污點證人,吳淑珍從未要求蔡銘哲做什麼事,但後來都推到她身上。

指獻金全由蔡銘哲經手

 李勝雄轉述吳淑珍的話指出,選舉的時候需要政治獻金,這些錢在選舉前後先匯到蔡銘哲賬戶,吳淑珍並不清楚內容,只聽說有人分別捐款4億元(新台幣,下同)及1億元(力麒建設),但實際上只收到2億元及9千萬元。

 李勝雄說,檢方提到,這4億元及1億元的政治獻金,沒有匯到扁家的部分都以現金領出,蔡銘哲也拿4億元中的1億元與家人瓜分,吳淑珍對此均不知情。蔡銘哲後來向吳淑珍提到有2億元匯入賬戶,由於當時選舉已經結束,吳淑珍要求將這2億元的政治獻金匯到吳景茂賬戶,但不清楚有經過其他人的賬戶等過程。

 至於吳淑珍是否知情台泥董事長辜成允為4億元的匯款人?李勝雄指出,吳淑珍當時並不曉得,直到案件爆發後才知情,陳水扁也不知道。

 李勝雄說,吳淑珍提到海外的7億元並不是給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等人,而是要等陳水扁卸任後,作公共事務使用。

不滿蔡亂說話中飽私囊

 李勝雄表示,因為蔡銘哲暗中拿錢,吳淑珍還感嘆「真的只有上帝可以相信」。

 李勝雄還表示,吳淑珍並未授權蔡銘哲幫她處理政治獻金或募款,也沒有請蔡銘哲擔任行政助理。在競選期間,蔡曾向吳淑珍介紹一些「挺扁」的朋友。有一些捐款,吳淑珍只是聽蔡銘哲說,但錢都是先進蔡口袋。吳淑珍表示,她當時不清楚到底是哪些人要捐款,而她也沒逐一告訴陳水扁,直至此案爆發,陳水扁才知道此事。

 李勝雄說,吳淑珍對蔡銘哲「在外面亂講話」、「自己還拿了錢」感到非常生氣,並提到「如果知道蔡銘哲跟別人拿錢,我會殺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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