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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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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暫緩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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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穩定就業局勢,內地暫緩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羅洪嘯、馬靜17日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近日訪粵,眾多中小企業訴苦用工成本過高問題、生產經營困難,中央主管部門今日迅速因應作出決策,要求各地近期暫緩調整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社科院專家接受本報訪問指出,最低工資標準不上調將在一定程度上為企業減負,表明政府正在逐步解決中小企業所面臨的困難。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今晚下發通知,根據當前經濟形勢和企業實際,近期暫緩調整企業最低工資標準。通知同時要求各地要對可能出現的規模裁員和失業增加等情況,及時向政府報告並鼓勵國有企業帶頭承擔社會責任,盡量減少裁員。

旨在穩定就業局勢

  中國社科院工業經濟研究所投資與市場研究室主任曹建海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此時宣布暫緩調整企業最低工資標準,主要是為了給企業減負,對沿海從事出口加工貿易的中小企業這一政策無疑是救命稻草。近日溫家寶總理去廣東調研中小企業,很多中小企業主也向溫總反映用工成本過高的問題。中央有關部門此次不調高企業最低工資標準,表明國家正在逐步出台政策,解決中小企業面臨的各種困難。

 2008年實施的新《勞動法合同法》第五章第48條規定:中國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除了暫緩調整企業最低工資標準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還提出,要配合有關部門結合當地實際,明確本地優先重點發展的勞動密集型行業和企業,完善鼓勵發展的資金支持、金融信貸、社會服務等扶持政策,保護和支持勞動密集型產業發展,擴大就業。要全面推動以創業帶動就業。重點做好城鎮新增勞動力特別是高校畢業生的就業、下崗失業人員和困難群眾的就業工作。加大積極就業政策的貫徹落實力度,擴大政策覆蓋範圍,提高補貼標準,完善操作辦法,重點做好關閉停產企業下崗失業人員的再就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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