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上海新聞中心記者凌馨18日電】上海新出台公務員考核新規,連續兩個年度考核被評為「不稱職」的,將被辭退;若被評為「不稱職」一次,職務層次將被降一級,也不能享受年度考核獎金;被評為「基本稱職」的,則需接受誡勉談話,並限期改進,且一年內不得晉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