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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待業嶺南大學畢業生透過「短期快錢、安全保密」廣告招攬港女到外地任「公關」,兩女警獲派「放蛇」蒐證,被誘勸到日本工作,但須先付萬多元「水腳費」及自備機票等,聲稱數個月後便可賺10多萬元。他昨在區院被裁定兩項販運他人離港的交替控罪成立,判囚3年。而另外兩項導致他人賣淫罪名則存於法庭檔案中。
被指誘騙兩「放蛇」女警到日本賣淫的被告羅偉幹(35歲),被裁定兩項販運他人離港罪名成立後,即被撤銷保釋條件,須還押監房至下周五,待法庭宣判裁判及判刑理由。暫委法官馬保華昨簡要指出,基於他相信兩名女警的供詞而令他入罪,惟證據顯示,女警是主動跟被告見面,而被告只是向她們介紹到日本工作的情況與安排,在法律上不能構成他確有促致他人賣淫,遂將有關指控存於法庭檔案中。
被告昨透過律師求情指出,被告於嶺南大學中文系畢業,其後曾從事編輯工作,4年前與妻共組家庭,他在被捕前與妻均待業,在過去20年須照顧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母親,希望法庭考慮被告在案中沒有施用欺壓、敲詐及虐待的手段犯案,有關運作規模亦細小,懇求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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