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年僅27歲的四川人王艷到成都市蜀都公證處,辦理了一份特殊的公證——遺囑。她說要在有生之年給自己的財產一個歸屬。如果她先於父母離開,要把房子和夫妻共同財產中屬於她的那一部分都留給父母。
本身為四川廣元人的王艷大學畢業後留在成都工作,父母曾出資40多萬元給她買了一套房子。她告訴記者,經歷了5.12地震之後,她突然意識到生命比自己想像中脆弱得多,充滿了不確定性。在自己有能力處理財產分配問題的時候,就應該提前處理好,也算是給自己和家人一個交代。
生命脆弱 盼提前處理財產
在同一家公證處,一位名叫趙強的小伙子也辦理了同樣的遺囑公證。今年25歲的趙強還沒結婚,他指自己曾經不能接受立遺囑,但5.12讓自己明白了一個道理:「生命中有太多的意外,應該在有能力的時候,提前做好應對措施。」
專家:正常社會現象
據該公證處的工作人員介紹,自5.12到現在,半年內就受理了近30宗80後年輕人的遺囑公證,內容幾乎都是把自己的財產留給父母,而且來自地震災區的人數最多。
對此,社會學家陳昌文表示,這是一種正常的社會現象。地震後,很多人覺得生命脆弱,希望有完整處理自己私人財產的權利,立遺囑就是最好的方式。因為這些80年代出生的年輕人的財產大都是父母給予的,所以他們覺得把遺產留給父母是最好的結果。 ■本報駐四川記者 向雷、實習記者 張思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