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簡介
1994年 合和集團船街發展項目獲城規會批准,計劃建一幢93層高的商業大廈,包含寫字樓、酒店及商場,命名為 Mega Tower Hotel,但遭居民反對。
2003年初 合和修訂發展項目,將物業計劃一分為三,包括建兩幢80層高住宅和一幢88層高 Mega Tower Hotel,仍未獲居民支持。
2003年11月 合和修改圖則為興建兩幢58層及73層酒店,提交城規會討論。
2005年 城規會以大比數否決修改後的酒店計劃,原因是規模過大及對附近景觀構成負面影響,合和提出上訴。
2007年 合和主動申請Mega Tower酒店項目上訴聆訊延期,獲法庭接納。
2008年10月 合和主席胡應湘兒子、合和聯席董事總經理胡文新重推1994年獲批的項目,配合重新評估交通影響,但被運輸署以交通流量的評估未能反映實際情況而否決。
2008年11月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宣布,合和二期大幅度削減發展規劃,總建築樓面面積及地積比下降,樓層由93層減至55層;她並表示發展商已回應市民訴求及履行社會責任,值得推薦及得到社區支持。
■資料來源﹕本報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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