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遭妻子拋棄的物業管理主任,半年前回家途中偷窺15歲少女洗澡,並用手機拍下片段自娛。他承認在公眾地方作擾亂秩序行為和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兩罪,案件押後下月3日,待取索其社會服務令和背景報告始判刑,其間還柙看管。
求情稱結婚一年遭妻棄
身材高大的被告鄧光輝(35歲)求情稱,2001年與相戀17年的女友結婚,豈料翌年妻子另結新歡,自己慘遭拋棄大受打擊,不敢展開新的戀情。他續指某天晚上回家途中,遇上少女在屋內洗澡,出於好奇才以手機拍下幾分鐘的片段。他並不知道少女不足16歲,自己對未成年少女也沒有特別癖好。
裁判官斥責被告拍下錄影片段的罪行,較藏有兒童色情物品的嚴重,幸好少女並不算非常年幼,錄影片段不涉性行為,被告亦未有發布片段。
案發於本年8月12日晚上,居元朗山貝路的被告站在3呎高的箱上,透過抽風機的空隙偷窺同村的女事主洗澡,遭事主鄰居發現,通知事主母親,輾轉報警。警方在其家中檢獲女事主洗澡片錄,被告在警誡下坦承半年前開始偷窺女事主,及後拍下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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