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女售貨員難抵物質誘惑,本年7月17日利用銅鑼灣崇光百貨職員證,半夜潛入百貨公司內匿藏,待凌晨3時再出動瘋狂偷竊衣物後再藏身。惟其偷竊舉動透過閉路電視被即時發現,與保安「捉迷藏」近11小時後卒被捕。法官昨日判囚時慨嘆被告犯案動機愚蠢,因與男友分手,且自覺自己不夠女同事貌美,希望藉偷竊得來的名牌衣物,令自己更有吸引力吸引異性,而犯下嚴重罪行,判入獄1年半。
22歲女被告陳若凡早前承認一項入屋犯法罪,被告在判刑期間激動落淚。被告偷取了共62件物品,包括22件上衣、4條褲、2條皮帶、2條裙、一對拖鞋、4個袋、一副太陽眼鏡及26件飾物,共值157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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