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效力警隊29年、負責駕駛警車的高級警員,與育有兩名年幼女兒的單程來港內地婦人共組家庭,兩年間先後在寓所與仍未成年的繼長女性交,繼女離家出走才揭發事件。被告昨於高院承認兩項與13及16歲女童非法性交罪名,被判囚3年。
曾經歷3次婚姻的被告姓周(48歲),控方於庭外透露,他在被捕前在九龍城警署任職駕駛警車的工作約有3年。被告昨透過律師向事主及家人道歉,事主與妻子亦撰文原諒他,盼望可一家團聚,而事主的口供顯示,她仍會視被告為父親。同時,被告的同僚及上司對被告的為人與工作表現有高度評價,還望輕判。法官判刑時則指,被告違反繼女對他的信任,但2人並非親生,考慮辯方的求情,對他已輕判。
案情指被告於2006年與事主母親結婚後,申請兩繼女跟隨自己姓周,並先後居於旺角及順利h警察宿舍。被告於結婚前1年,已在旺角居所,趁女兒半夢半醒時與她性交,事後吩咐她不准向人透露;至去年中,被告在警察宿舍乘妻子不在,拉事主入房再度性交,而當時事主的妹妹在客廳。其後事主在本年3月拒絕回家,其母報警求助,警方調查女童離家出走案揭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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