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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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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開賭囚8年 滇法院駁回上訴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1-20]

 【本報訊】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18日對中國最大網絡賭博案作出終審裁定,維持昆明中級人民法院今年8月13日作出的一審判決,即20名被告開設賭場罪成立,主犯港人譚志偉被判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2,000萬元人民幣,其弟譚志滿被判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500萬元。

涉賭資近90億人民幣

 據了解,香港人譚志偉、譚志滿兄弟自1999年來,先後在與中國毗鄰的緬甸邁扎央、木瓜壩等地開設「新東方」賭場,採用現場賭博、網絡電話投注和網絡直接投注等方式,吸引大量中國公民參與賭博。案件涉案金額之大、參賭人數之多、區域之廣、技術之高、影響之大,都創下中國賭博案之最。案中的一個賭博網站,7個多月就涉及賭資金額86億8千萬元人民幣,幕後老闆獲利超過2億元。

 昆明中級人民法院於今年8月13日作出一審判決。之後,譚志偉以自己的行為不應由內地的司法機關管轄為由,向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上訴。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認為,「新東方」賭場雖然開設在緬甸聯邦境內,但其主要客源為中國公民,參與的賭客投注行為等多發生在中國境內。本案是部分犯罪行為和結果發生在中國境內的跨國犯罪案件,已嚴重妨礙中國社會管理秩序,侵害中國的邊境管理秩序,故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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