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8年11月20日 星期四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要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內地百項行政收費明年停徵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1-20]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19日電】為幫助企業「過冬」,中國政府將通過集中減費措施來進一步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配合減稅政策擴大內需。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發出通知,決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統一取消和停止徵收10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總的減免金額約190億元。連同自2008年9月1日起停徵的集貿市場管理費和個體工商戶管理費約170億元,今年以來國家採取的減費措施可直接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約360億元。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政府一下子取消這麼多項行政收費,是讓利於民。國家除了大規模投資基建外,讓利於民可以減輕百姓負擔,刺激消費。

停收項目禁地方變相繼續

 據介紹,此次取消和停徵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包括:行政管理類收費、證照類收費、鑒定類收費、教育類收費和考試類收費等。涉及教育、勞動就業、人才流動、執業資格、工程建設、外貿出口、藥品生產、家禽養殖、農業生產等多個領域。

 據了解,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求,上述收費取消或停止後,有關部門和單位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職能或核發證照所需要的經費,由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各地區和部門出台的收費項目與公佈取消和停止徵收的收費項目相類似的,也一律予以取消。對公佈取消和停止徵收的收費項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絕執行,也不得以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等方式變相繼續收費。

 財政部表示,下一步還將通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健全機制,進一步規範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基本思路是:按照「正稅清費」的原則,繼續對現有收費進行清理、整合和規範,推進稅費制度改革,優化財政收入結構,逐步建立以稅收為主、收費為輔的政府收入分配體系。

行政收費成變相斂財

 評論分析指出,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取的費用,其中一部分上交國家財政,另一部分留給單位自用,目前自用部分不少。通常內地區別單位好與差,主要是從單位的福利,也就是收費多少作依據。正因為收費部門與個人都有利,有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一收就是十幾年,而且越收名目越多,收取的面越來越廣。

 行政事業單位的正常開支,按法律規定應該由國家財政負擔。但是,多年以來都是自給自足,由老百姓掏腰包來養活他們,嚴重地傷害了群眾利益,給老百姓增加了極大的負擔。

 此次取消或停止10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可以說是多年以來力度最大的一次,這一舉措有利於推進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減輕企業和群眾的負擔。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要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