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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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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富豪掀Accumulator訴訟潮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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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巨虧蝕入肉 密謀對策減損失

 曾幾何時,恆指三萬點時全城富豪炒股炒匯炒得如痴如醉,在猛烈速銷下買入私人銀行設計的金融衍生產品如累股期權(ACCUMULATOR)。近日不少累股期權相繼到期,在股匯大跌下,富豪投資巨虧蝕入肉。有傳個別富豪被氣得入院,又有富豪輸錢唔認數要對簿公堂,甚至傳出各大富豪一同設下豪門宴商對策密謀向私人銀行大反擊。原來香港富豪巨額損失只是冰山一角,亞洲區內不少富豪同遇厄運,也在設法找對策減少損失。亞洲區內富豪與私人銀行的超級對壘已如箭在弦,一場龍爭虎鬥將在法庭展開。

 在環球市場逆轉下,不少投行狗急跳牆,只顧出售更多私人銀行資產,結果被富豪們入稟屬欺騙行為,要求巨額賠償。據《華爾街日報》報道,美林公司與其私人銀行的一位印尼客戶打仗,一名普雷姆.哈加尼(Prem Harjani)的客戶在雅加達起訴美林,指控美林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拋售他的股票,要求美林給付他9,000萬美元(6.9752億港元)的損害賠償金。

印商稱不知情下被斬倉

 美林在新加坡某法庭對哈加尼提起反訴要求拿到他拖欠的1,200萬美元付費(9300萬港元)。本周法庭下令凍結哈加尼在新加坡的資產。

 事實上,哈加尼本人在雅加達擁有一家投行。美林駐香港的發言人羅伯特.斯圖爾特(Rob Stewart)指出,哈加尼的指控毫無法律依據。哈加尼通過律師表示拒絕就此置評,而其代表律師說美林的售股行為令他的客戶蒙受損失。

 這場爭端進一步折射出全球大型財富管理公司在亞洲面臨的艱難處境。過去幾年中,華爾街有名的銀行都來到亞洲為新貴階層提供私人銀行服務。但是市場行情的急轉直下引發一些顯迫切的問題,這些銀行究竟對自己的客戶有多少了解﹖這些客戶在投資風險方面是否接受到充分的警示﹖

 目前,亞洲私人銀行客戶抱怨所謂的累股合約給自己造成虧損。該合約屬於一種金融衍生品,它允許投資者在一定時間內、以固定價格買入某種證券或外匯,買價常常較當時的市價有一定折扣。只要投資品的價格持續上漲,投資者就能鎖定可觀的利潤。

律師指投資者勝訴機會微

 然而當市價像出現大跌時,折扣就會毫無意義,投資者如果此時離場勢必要蒙受巨額損失。早前,香港現代美容主席曾裕已在香港對高盛提起訴訟,指控該行未經授權用她的帳戶進行累股合約交易操作。

 到底這些由亞洲投資者提起的訴訟中或許會有許多將被證實沒有法律依據。高偉紳律師行(Clifford Chance)駐港律師羅傑斯(Martin Rogers)指出,他個人認為絕大多數訴訟都沒有充分的根據。

 即便這些投資者能夠勝訴,他們也只能從這些銀行巨頭手中得到相對很少的賠償。然而,這次糾紛或令亞洲新貴對私人銀行提供謹慎、成熟金融服務的業務形象受損。

亞洲新貴湧現成推銷目標

 亞洲區內新晉富豪數目不斷上升,為私人銀行提供大量新血,也為該等新興投資產品,造就一個理想營銷新領域。美林及Capgemini提供數據顯示,亞洲有280萬人擁有超過100萬美元的資產。截至2007年年底,這些人財富之和超過了9.5萬億美元,較2006年年底前激增12.5%,超過9.4%的全球富豪財富增速。

 新加坡諮詢機構Calamander Group表示,在過去五年中,除日本外的各亞洲私人銀行所管理的資產總額膨脹兩倍達到6,000億美元;其中過半資產由瑞銀、花旗、匯豐控股、瑞信以及美林所管理。

 然而,經過這波「I KILL YOU LATER」風波後,富豪們對私人銀行印象分大減,直接影響私人銀行的收入。Taurus Wealth Advisors Ltd.創建人曼迪普.納爾瓦(Mandeep Nalwa)表示,個別富豪因衍生產品投資損失85%的資產。隨著投資者放棄結構性產品,把資金投入地產、現金等價物及股票領域,私人銀行業的收入情況將受到嚴重影響。

美林印商興訟

 兩年多前,美林全球財富管理部亞太區主管拉胡爾.馬爾霍特拉(Rahul Malhotra)在印尼針對性地進行營銷,富商哈加尼即是其中之一,卻未有審查出哈加尼的具體財務狀況,並於2007年底在新加坡為其開立交易帳戶,並向哈加尼提供1,700萬美元(1億3,175萬港元)可用於購買股票的授信,今年6月哈加尼通過美林借款1,400萬美元(1億850萬港元)購買印尼採煤設備生產商PT Triwira Insanlestari的股票,結果發現該授信原來是不能投資印尼股票,之後由於無法支付所需的交易款項,美林要拋售其他資產,雙方因巨虧而鬧上法庭。

只顧業績缺乏審查

 哈加尼的律師表示,由於哈加尼未能在三天的交割期內為上述股票買單,美林開始將其拋售以部分彌補自己的損失,但美林拋股時剛好是雅加達股市追隨全球股市大跌市時急跌,股價也跌至買入價的零頭。美林因此虧損1,400萬美元,哈加尼之後償還了200萬美元。

 上述情況反映出美林急於向哈加尼兜售更多私人銀行業務,不惜冒很大風險允許他在沒有現金和足夠質押品的情況下購買股票。受理此案的新加坡法庭本周發佈庭諭,宣佈凍結哈加尼在該國資產。

印商反索償6.97億

 可是,哈加尼則在印尼某法庭提起了損害賠償,要求美林賠償9,000萬美元(6.9752億港元),理由是該行在不通知當事人的情況下即出售Triwira Insanlestari股票。又向雅加達警方申訴時點名提到馬爾霍特拉和美林的印尼業務負責人莉麗.維賈亞(Lily Wijaya)敗壞哈加尼的名譽且有欺詐行為。迄今為止印尼警方尚未採取進一步行動。美林則否認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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