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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林全球財富管理部亞太區主管Rahul Malhotra要求下屬對印尼重點客戶進行推銷,但由於缺乏審查,結果造成爭議,對簿公堂。
兩年多前,美林全球財富管理部亞太區主管拉胡爾.馬爾霍特拉(Rahul Malhotra)在印尼針對性地進行營銷,富商哈加尼即是其中之一,卻未有審查出哈加尼的具體財務狀況,並於2007年底在新加坡為其開立交易帳戶,並向哈加尼提供1,700萬美元(1億3,175萬港元)可用於購買股票的授信,今年6月哈加尼通過美林借款1,400萬美元(1億850萬港元)購買印尼採煤設備生產商PT Triwira Insanlestari的股票,結果發現該授信原來是不能投資印尼股票,之後由於無法支付所需的交易款項,美林要拋售其他資產,雙方因巨虧而鬧上法庭。
只顧業績缺乏審查
哈加尼的律師表示,由於哈加尼未能在三天的交割期內為上述股票買單,美林開始將其拋售以部分彌補自己的損失,但美林拋股時剛好是雅加達股市追隨全球股市大跌市時急跌,股價也跌至買入價的零頭。美林因此虧損1,400萬美元,哈加尼之後償還了200萬美元。
上述情況反映出美林急於向哈加尼兜售更多私人銀行業務,不惜冒很大風險允許他在沒有現金和足夠質押品的情況下購買股票。受理此案的新加坡法庭本周發佈庭諭,宣佈凍結哈加尼在該國資產。
印商反索償6.97億
可是,哈加尼則在印尼某法庭提起了損害賠償,要求美林賠償9,000萬美元(6.9752億港元),理由是該行在不通知當事人的情況下即出售Triwira Insanlestari股票。又向雅加達警方申訴時點名提到馬爾霍特拉和美林的印尼業務負責人莉麗.維賈亞(Lily Wijaya)敗壞哈加尼的名譽且有欺詐行為。迄今為止印尼警方尚未採取進一步行動。美林則否認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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