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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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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婦涉招港女赴加賣淫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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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蛇」女警鄭芷茵出庭作供。

 【本報訊】賣淫集團涉以「短期快錢、安全保密」的字句,在報章刊登廣告招聘港女到外地賣淫,女警假扮應徵者成功「放蛇」,被淫媒游說以每次性服務淨賺80加幣酬勞(折實約為港幣480元)及包食住,到加拿大唐人街當妓女。涉案女被告昨日否認控罪。

 報稱無業的女被告劉少如(32歲),昨否認一項導致另一人賣淫,及一項販運他人離開香港的交替性控罪。控方昨日傳召案中成功「放蛇」的女警鄭芷茵作供。

稱月薪最多10萬

 鄭芷茵供稱,去年3月受上司指示參與這宗「放蛇」行動,她假扮應徵者依據當時在報章上刊登的一則招聘啟事「海外快錢天天出糧、月入4至10萬起,包食宿安全可靠低佣」上的應徵電話聯絡有關人士。鄭在電話中徵詢自稱為陳小姐的女士,並問:「是否有錢搵?」陳即安排鄭於翌日到旺角新世紀廣場內的美食廣場「應徵」。

 鄭指至翌日下午女被告出現,表示可以安排她到加拿大溫哥華唐人街賣淫,為包括中國籍和外國籍的客人提供性服務。每節性服務45分鐘,收取客人130加幣,被告會扣起50加幣,鄭淨賺加幣80元。而鄭需給予她們分別1千元加幣的佣金及按金。鄭指當時獲被告即時聘請,並得知另有3名女子已在加拿大為她們賣淫。聆訊今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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