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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2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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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擬修法鬆綁 「寬待」大陸配偶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1-22]

 【本報訊】據中通社21日報道:陸委會主委賴幸媛21日宣示,未來將修法放寬大陸配偶工作權,只要是合法入境,就可以工作,無須申請,也無須等待兩年。

 賴幸媛稱,過去曾有例子,赴台依親的大陸配偶在鄰居的麵攤打工,幫助家計,因為沒有工作許可,結果被遣送出境。若工作權解禁後,當然再也不會有這樣的案子。但為符合法治原則,陸委會主張在強制驅逐出境前應召開審查會,給當事人陳述意見的機會。另一項修正是申請定居的年限,賴幸媛指出,未來希望實施「面談入境後便可申請依親居留」的新制度,定居的申請年限將從8年變成6年,將有助大陸配偶獲得比較公平的對待。賴幸媛也說,陸委會將修法取消大陸配偶繼承限額新台幣200萬元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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