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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2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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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家賬房轉做污點證人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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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扁家賬房陳鎮慧經檢察官同意,擔任扁貪案的「污點證人」。網上圖片

 【本報訊】據《聯合晚報》、中央社21日報道:最高檢特偵組20日提訊扁家賬房陳鎮慧,認為她的羈押原因已消滅,當庭釋放,成為扁案收押的被告中最早獲釋者。由於陳鎮慧相當配合,並經檢察官同意擔任「污點證人」,特偵組擬依證人保護法向法院請求從輕量刑或緩刑。此外,另外兩名被告蔡銘哲及李界木今日經法院批准撤銷羈押。

 據了解,陳鎮慧的律師洪偉勝是「老闆」陳水扁代聘,律師在場時,她的言詞仍有所閃躲。不過,看到檢方攤出愈來愈多的事證,她認為難再閃躲,便主動向檢方表示要以證人應訊(證人應訊律師不得在場)供述具體事證,檢方因而同意她轉任污點證人,並予應有的保護。

 特偵組主任陳雲南表示,檢方為保護陳鎮慧的安全,釋放後派專車送她與家人會合;至於陳鎮慧有何安全考量,陳雲南不願多說,只表示將來如有需要,會由轄區警方加強注意。

傳陳鎮慧供出關鍵資料

 據了解,檢方查扣陳鎮慧過去8年為扁家製作的公、私賬明細,並取得相關匯款水單等資料,陳鎮慧都已詳細說明,包括為何把領出來的「國務機要費」交給吳淑珍,為何以「國務機要費」支付扁家子女婚禮費用等。檢方認為,陳鎮慧雖然涉及貪污重罪,但個人並無獲利,只是聽命行事;由於她據實陳述,沒有串證之虞,羈押原因已消滅,檢方20日提訊後當庭釋放,連限制住居的強制處分都一併解除。有報道指陳鎮慧供出部分重要資料,令案件檢查有突破性進展。

 陳鎮慧獲釋,顯示扁家弊案第一波偵辦行動進入尾聲。有消息指,除「國安會」前秘書長邱義仁、「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馬永成涉及機密外交還要擴大偵辦,其他在押被告近期都可能獲釋。

蔡銘哲李界木撤銷羈押

 此外,特偵組偵辦前第一家庭疑洗錢案,今天提訊在押的扁家友人蔡銘哲,訊後下午蔡銘哲遭台北地方法院准以新台幣300萬元擔保,並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而涉及龍潭購地弊案的前竹科管理局局長李界木,今天提訊後准以新台幣50萬元作擔保,並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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