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老來得子的古稀翁,因擔心一對年幼子女生計,於01年時隱瞞資產騙取逾27萬的綜援,事件被揭發後,老翁與社署達成長達30年的還款協議後仍被控告。裁判官昨指協議不切實際,「連死都要帶住呢筆債」,更祝願老翁「長命百歲」,遂輕判他入獄一年,但緩刑兩年。裁判官更要求控方向社署轉達,不應再有相類的安排,否則會影響打擊同類罪行的效果。
獲社署批准分30年攤還
74歲的被告劉自安,已與社署達成長達30年的還款協議。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昨離開法庭時仍堅稱:「就算要坐監,都要子女讀書。」
主任裁判官郭偉健在判刑中,指老翁騙取金額大,時間長達兩年半。
官:連死都帶住呢筆債
然而,郭官同時指被告已還款一年多,還款期更長達30年,「連死都要帶住呢筆債」,但又立刻改口稱老翁可能長命百歲。郭官在判刑後,又特別要求控方向社署反映,還款安排使法庭難以判處被告監禁,從而難以打擊此類罪行。案發於01年1月至03年7月,被告曾擁有逾11萬元資產,在超過上限下無向社署申報,繼續領取綜援,期間多取逾2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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