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立維護企業穩定發展協調小組,提出關於加快實施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對企業扶持力度等方面的16項措施。
2.5年內投資2.3萬億元,加快實施「新十項工程」共222個項目。積極引導和擴大消費,建立健全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
3.安排專項資金扶持新興市場有成長性的企業。與香港聯手推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獎勵內銷納稅大戶以及創立內銷品牌的企業。
4.2008-2010年,每年投入1.8億元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研究減免地方徵收的各類稅費,減輕企業負擔。
5.2008-2012年,每年安排10億元引導資金,促進現代服務業和先進製造業發展,重點扶持1,000家高增長、自主創新能力強的企業,加快淘汰落後產能。
6.組織實施「十大創新工程」,加快建設華南科技創新中心、深港創新圈等重點創新工程。每年安排2億元支援企業技術研發及成果轉化。
7.加大力度扶持農業農村經濟。進一步加大城鄉統籌力度,強化強農惠農政策,增加對農業農村的投入。
8.以「雙轉移」力促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管好用好75億元競爭性扶持資金,建設好示範性產業轉移園區。每年安排10億元鼓勵重點產業發展及合理分佈。每年安排5億元鼓勵珠三角企業加快向東西北轉移。每年安排7億元用於培訓欠發達地區勞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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