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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書練
美國候任總統奧巴馬從兩年前最不被看好到擊敗從聲望到實力都甚佳的希拉里,再到最後以壓倒性的選舉人票贏得總統大選,其中一個成功因素就是擅用互聯網,他那內容豐富的網站不但吸引許多年輕選民,而其內容的廣泛流通更達致最佳宣傳效果。
隨著互聯網規模的不斷壯大,人類的許多行為習慣和生活方式也隨之改變,上網瀏覽、交談或用電子郵件轉發好的文章、美的圖片等,已成為人們生活的一部分。但其實,當我們轉發那些不知來歷的作品時,已在不知不覺中侵犯了版權。因為根據現行版權條例,任何在網上發表的作品都自動受到「保留全部版權」而保護。
然而,創作人發表作品的意欲各有不同,有人為名,有人為利,也有人純為分享。既為分享,當然希望其他人可以合法地分享,但在傳統版權限制下,人們只能「偷偷分享」,從而限制了作品的流通性。
於是,美國史丹福大學法律學院Lawrence Lessig教授於二○○一年創立了「共享創意」(Creative Commons,簡稱CC)這個非營利組織,旨在推廣在公共領域或受版權保護的知識和藝術品得以創意再用。它以傳統的「保留全部版權」制度為基礎,倡議一套具彈性的「保留部分版權」授權條款,讓創作人、科學家和教育家可以自選的方式和條件發表作品。
月前,Lessig教授受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邀請,專程為「香港共享創意」的成立分別在港大和香港兆基創意學院主持講座,親自跟大家「共享」了這個「創意」—那是一個新的版權概念,一方面呼籲人們尊重創作者的知識版權,另方面鼓勵作者開放部分版權,令作品在自己的界定條件下流通,讓更多人可以合法地分享彼此的創意,並促進多方合作和嘗試,更可強化和深化原有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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