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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袋稅細節出爐,在條例實施前,政府建議有關商戶要向環保署登記。
籌備經年的塑膠購物袋環保徵費(俗稱「膠袋稅」)實施細節終於出爐。政府建議,首階段涵蓋的有關商戶,在條例實施前要向環保署申請成為登記零售商,日後要每季申報及繳付代收膠袋稅的款項。當局預計每個膠袋5角的徵費將於明年中實施,若有關規例獲得立法會通過,計劃實施前將推出3個月的登記期。
環保署建議,計劃規範下的約2,000個零售商戶,若有意繼續向顧客提供膠袋,須向署方申請成為登記零售商,商戶需填寫相關表格,並提供商業登記證等的基本資料,署方預算可於10個工作天完成登記,已登記商戶會獲發放1份「登記證明書」,條例規定零售商須把證明書在店內當眼位置展示。
規例又訂明,所有零售商需於每季最後一天後的30日內,向環保署呈交分發到該店內及已派發的膠袋數目,及應繳交的環保徵費總額,而代收的膠袋稅款項亦需同時繳付。零售商亦須就每一申報備存不少於5年的紀錄和文件。
罰則方面,規例說明,若有人提供虛假紀錄或文件、無合理辯解下漏報任何要項,一經定罪,可判罰款10萬元。至於已登記商戶在未有收取徵費下派發膠袋,首次將被判罰10萬元,再犯則可被罰款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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