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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李見安)公立醫院經常出現嚴重失誤,醫管局於最新一期《風險通報》披露,過去3年發生5,173宗醫療意外,當中166宗是「明知故犯」的藥物過敏醫療事故,向病人處方病歷中標明會引起過敏的藥物,近半數個案涉及處方抗生素,當中以盤尼西林組群的藥物為主,幸而大多數個案,均能及早阻截或只引起輕微過敏反應。此外,該局亦「自爆」4宗於病人體內遺留網紗、夾鉗的鈕扣及抽痰喉管等的事故。
166宗藥物過敏事故中,有47.3%涉及處方抗生素引起過敏,當中佔去8成是處方盤尼西林組群的藥物;有34.1%則是藥物名稱相同而引起意外等。通報指,大部分個案,在藥物送到病人手中之前已制止,即使派到病人手中,亦只引起輕微意外。不過該局提醒醫護,須重複核對病人的藥物過敏紀錄,如有疑問可以諮詢藥劑師意見。
藥物過敏事故 166宗明知故犯
通報亦提及,4宗遺留醫療物品於病人體內的事故,包括一名交通意外的病人,接受了固定骨折手術,但醫護遺留了矯形外科儀器的套管於其體內,7個月後病人接受X光檢查始被揭發;一名接受了內窺鏡直腸切除手術的病人,事後於其盤骨位置,發現留下了夾鉗的鈕扣;接受扁桃腺切除手術的病人,手術後7天出血,接受X光檢查發現遺留了網紗;以及一名正在康復的中風病人,其左邊鼻孔內發現10.5厘米長的抽痰喉管,估計是病人自行咬斷引起。局方促請醫護人員,在手術儀器被應用前及之後,均須觀察儀器的完整度,並應使用設計安全的外科儀器,亦建議設計一套可追查儀器的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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