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8年11月29日 星期六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被逐出家門 逆子竟燒屋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1-29]

 【本報訊】18歲酒吧侍應因與繼母發生爭執,遭家人趕走,數天後回家取回個人物品時更遭拒絕,遂以天拿水於住所大門放火。其父發現後,從廚房取水將火撲滅。涉案青年昨承認一項罔顧生命是否會受到危害而縱火罪,案件押後至下月17日取被告背景及教導所報告,被告期間還押監房。

其父及時以水撲熄

 案情指,被告彭浩德一直與家人在新界大埔太和h居和樓居住。本年9月6日,被告與繼母發生爭執而遭趕離住所。同月14日中午,被告父親在家中看電視時,突然聽到拍門聲,便到大門看個究竟,見被告正站在大門外。被告向父親表示想取回個人物品,遭父親拒絕,父親並以水淋潑被告,然後將門關上。

 未幾,被告父親嗅到天拿水氣味,並察覺有黃色液體滲進屋內,開門後發現被告仍站在門外。其父於是衝進廚房取水。此時,他又聽到玻璃瓶碎裂的聲音,並發現大門附近位置起火,其中木門、一個櫃和一座風扇已被燃燒,被告則在門外大叫。被告父親於是以水將火撲滅然後報警。而被告則逃離現場,其後又折返住所跟父親道歉。

 被告於現場被警方拘捕,警誡下表示案發當日早上已購入兩瓶天拿水,企圖於單位內放火,但他並不想驚動家人,故最初只將天拿水放在大廈士多房。然而其父不許他入屋,認為家人沒有把他視為家中一分子,故才會縱火。他並承認縱火時沒有理會家人會否受到傷害。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