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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與警方發生衝突,雙方指著對方互罵。 法新社
泰國政局陷入膠著狀態之際,泰國憲法法院前日宣布,已掌握足夠證據,將於本周二就主要執政黨人民力量黨(PPP)等3個政黨違反選舉法弊案結案,並於日內宣判,普遍認為3黨將被入罪,被迫解散,反對派在軍方拒絕軍事政變下,或透過「司法政變」推倒現政府。
法院要求3黨的主席或代表周二出庭作最後陳詞。一旦罪成,將令3年來飽受反對派挑戰的6黨聯合政府形勢更嚴峻。PPP的議員就煽動支持者於今天在曼谷遊行,抗議有關指控。
設「空殼政黨」借屍還魂
按憲法規定,如果作為政黨主要成員的執行委員在大選中違反選舉法,除了該黨解散,黨的所有領袖還將被禁止參政5年,身為政府內閣大臣的更須下台。
據悉,總理頌猜早在上周已指示PPP黨員準備「跳船」,過渡到「空殼政黨」為泰黨,以圖借屍還魂,另組聯合政府,於明年底或2010年初舉行大選。
泰國憲法容許被解散的政黨黨員,於60日內在新政黨名號下重整旗鼓,但過渡期間誰有權管治國家則未有言明。反對派人民民主聯盟(民盟)消息指,憲法法院、最高法院和行政法院法官曾磋商,成立由8人組成的「最高議會」填補政治真空。
委任非他信派入過渡政府
最高議會將任命過渡總理和內閣,以行政命令通過立法,讓反對派達成改變政制的願望,讓國會下議院部分議席由委任產生,以免龐大的他信支持者再把執政黨黨員送上政治舞台。民盟屬意由前國家安全局局長巴拉頌任最高議會主席,並由樞密院官員巴拉貢任過渡政府總理。
此案的審理速度在泰國標準而言奇快,據悉,最高檢察院上月中旬才把案件提交憲法法院。人民力量黨、泰國黨和中庸民主黨被指控各有一名執行委員於去年底大選中收買選票,違反選舉法。 ■路透社/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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