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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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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認定扁珍貪污7.4億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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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媒報道指,特偵組認定扁珍所擁有的7.4億元為貪污所得。 網上圖片

——台媒揭扁家借「金改」榨獻金 不排除回繳庫房

 【本報訊】綜合媒體30日報道:特偵組調查二次金改弊案,發現扁珍在台灣原本還有7.4億元(新台幣,下同)的鉅款,而且都是在二次金改期間所收的「政治獻金」。除元大金的2億元外,還有某家知名大型金控。由於特偵組認定這筆錢是「貪污所得」,不排除再要求吳淑珍將7.4億「黑金」繳回「國庫」。

 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調查陳水扁弊案的特偵組,認定夫人吳淑珍擁有的7億4千萬新台幣款項,是貪污所得,不排除要求她將款項交回庫房。報道指,特偵組查出,吳淑珍曾經指示哥哥吳景茂等人,在銀行租用保險室,等到企業將水果箱收藏的政治獻金送到官邸後,吳淑珍再指示其他人將現金放入銀行保險室,到需要用錢時,再由銀行取出。

 為追查鉅款下落,特偵組近日將傳喚元大馬家及某金控業者、與負責銀行經營的國泰蔡家等人到案說明。

扁賬房供認 釐清案情細節

 據悉,陳鎮慧同意轉成「污點證人」,先支開律師洪偉勝,指認扁珍兩人涉及「國務機要費」貪污事證後,特偵組依證人保護法,在20日當庭釋放陳鎮慧。事後,特偵組與陳鎮慧相約,在外面以證人身份詢問陳鎮慧,陳再供出吳淑珍在2006年9月指揮她及杜麗萍,陪同吳景茂夫婦,同赴國泰世銀總行搬走7.4億現鈔一事。

 特偵組依據陳鎮慧的供詞,傳喚元大證董事杜麗萍。杜麗萍不但承認搬7.4億到元大馬家住處外,還供認她在2005年陪元大高層以水果箱裝載2億元現鈔進入官邸。由於陳鎮慧、杜麗萍都供認搬7.4億現鈔一事,因此特偵組再提訊吳景茂、約談陳俊英查證細節,吳景茂承認部分案情,仍辯稱是人頭,不知道7.4億的來源,還辯稱他不知當時搬運的行李箱裡面究竟是不是現金。他說,那是妹妹吳淑珍的東西,他認為只是幫妹妹的忙,而且妹妹也曾交代他不要多問。

陳俊英租保險室 存放「獻金」

 據指出,特偵組偵辦扁家弊案,一開始就懷疑有企業送現鈔至官邸情事,但苦無具體事證,因此特偵組在9月25日展開大規模搜索時,也將扁珍等人的保險箱列為搜索標的。當時特偵組因「立委」邱毅爆料指出,吳淑珍曾以蔡鎮宇名義,在信義區松仁路國泰世華銀行總行租用4.5坪頂級保險室,因此搜索地點也包括這個保險室,但因銀行沒有蔡鎮宇名義的保險室,無功而返。

 不過特偵組依據陳鎮慧、杜麗萍等人供詞,才知道吳淑珍是以陳俊英名義承租的,而且錢早在2006年9月就搬走。

杜麗萍招供 證實扁家收黑錢

 另據《聯合晚報》報道,特偵組偵查扁家洗錢案查出扁嫂吳淑珍坐鎮指揮搬運7.4億現鈔的驚悚內幕。據了解,特偵組力勸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當「污點證人」供出案情,約談涉案的元大證董事杜麗萍時,沒有提示人證、物證,輕鬆讓杜麗萍招供。杜麗萍招供內容還包括2005年以水果箱裝載2億元現鈔進入官邸,使得檢方長期以來懷疑扁家收取大量現金黑錢之事得到證實。

 另據陳鎮慧的指述,2006年9月間她聽吳淑珍指示,陪同吳景茂前往國泰世華銀行將7.4億元現鈔領出、裝箱。陳鎮慧供稱,當時有吳景茂妻子陳俊英、元大證董事杜麗萍陪同,他們最後將裝滿現鈔的皮箱運往元大集團,有元大集團高層協助搬錢。

 陳鎮慧供出扁案重大案情作出「特殊貢獻」後,於11月20日下午無條件將陳釋放,還派警方保護她的人身安全。陳鎮慧獲釋後,特偵組密集提訊吳景茂、約談陳俊英查證細節,起初,吳景茂還不願說出實情,特偵組昨天連續第4次提訊吳景茂,並提示杜麗萍的證述,吳景茂承認部分案情,但仍辯稱是人頭,下午被申請具保停止羈押。

 事實上,特偵組根據涉案被告與扁家關係的親疏,設定扁家藏現金秘密知情者包括扁辦主任林德訓、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羅太太」羅施麗雲、陳鎮慧等。特偵組認為,陳鎮慧雖涉貪污、洗錢重罪,但沒有騙錢,想方設法勸她供出扁家犯行,找到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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