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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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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女律師性交 賤男囚3年


http://www.wenweipo.com   [2008-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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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無業漢,承認刑事恐嚇勒索X小姐,昨假灣仔區域法院被判入獄3年。資料圖片

  【本報訊】擁執業律師資格的大學法律系年輕女講師,透過網上遊戲認識僅有中三學歷的無業漢後,兩人即展開熱戀並賦同居;惟2人相戀兩年後感情生變,無業漢為挽回兩人的關係,多次以發放兩人性交片段到女方任教大學的師生及各大傳媒、令女方身敗名裂作威脅,要求女方繼續跟他性交及不跟其他男性約會。該男子事後被捕,涉案無業漢昨認罪,判囚3年。

 報稱無業的被告張子達(37歲),昨日承認4項刑事恐嚇及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控罪指被告於2007年3月23日至4月20日期間,威脅現年28歲的X小姐,指會令其名譽受損而意圖令X小姐受驚,或作出非必要的行為。

法官:絕不縱容被告行為

 法官判刑時形容案情嚴重,斥責被告行為下流兼令人髮指,其刑事恐嚇的行為歷時一段時間,令X一直要忍受,法庭有必要判以阻嚇性刑期,以反映法庭不會縱容被告的行為,及反映公眾對此類行為的厭惡。

 被告曾有藏毒及普通襲擊兩項刑事記錄,曾於2001年判囚3年6個月。只有中三程度的被告,案發時無業,畢業後曾任侍應、運輸工人等散工。被告辯稱只希望挽回與X小姐的關係,並無實際意圖要將性交片段發放。

玩網上遊戲認識共賦同居

 案情指80年出生的X小姐於香港一間大學任法律講師。X小姐於2004年9月在英國工作時,透過玩網上遊戲認識被告,兩人自此不斷以電郵及長途電話聯絡。2005年當X返港工作,跟被告相戀,數個月後同居,被告後來搬入X購入的大埔寓所。

 惟兩人於2007年初感情生變。同年3月底,X小姐與被告午飯後,被告在乘車途中向X展示手上的錄像機,並向X小姐指他曾拍下兩人多次性交的過程。

恐嚇散播性交片段毀名聲

 翌日,X邀請弟弟及一名男友人返家拆卸衣櫃,當弟弟獨自離開單位後,X收到被告來電,質問她家中的男人是誰,指他已將該記憶卡交給一名叫「阿清」的內地友人,如X報警或做出任何對他不利的事;並聲稱會叫「阿清」依據她電郵名單上的電郵地址,將性交片段發給X的大學同事、學生及朋友等。被告向X表示,有關的性交片段歷時2至3小時,但只要發放其中1分鐘的片段,已足夠毀其名聲。

被告潛逃內地被公安拘捕

 去年3月29日,被告到X的寓所,X在威脅下跟被告性交,過程中被告手持錄像機並拍下過程。去年4月4日,被告再要求X跟他性交,惟X拒絕,被告展示早前X在威脅下跟他性交的影像,並威脅會騷擾X的一名男性友人及將性交片段交給記者。當時被告向X自稱認識很多記者,而X不是一名普通人,是律師兼大學講師,拍下其性交片後對記者有一定吸引力。其後X報警求助,被告再以交還性交記憶卡為利誘,要求X自行銷案。被告其後潛返內地,到今年6月在廣東省被公安發現,7月被帶返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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