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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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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申請還柙小欖被拒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2-03]

 【本報訊】被告昨透過私人律師表示,希望到小欖精神科中心接受精神評估,並解釋被告有自殺傾向,現已接受警方的特別看管,故有不適合答辯的可能性。惟其申請除被控方反駁自殺傾向並不構成不適合答辯的可能外,更遭裁判官揶揄指「一名現役警員涉嫌強姦女報案人,這當然是一宗特別的案件」,但認為被告只是單方面提出有自殺傾向,故拒絕其還柙小欖精神科中心的申請。

稱曾想自殺 冀評估精神

 辯方表示被告明白控罪嚴重,故沒有保釋申請,但因被告於警誡下曾表示想自殺,故希望到小欖精神科中心評估精神,並不排除被告有不適合答辯的可能性。主控官聞言即反對有關申請,並指出有自殺傾向並不代表精神有問題,故不構成不適合答辯的可能。裁判官又指出辯方律師應該知道被告在甚麼情況不適合答辯;又反問辯方律師:「被告有沒有精神病紀錄?有沒有特別行為表現?」辯方律師則以「沒有」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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