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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向壹傳媒主席黎智英、《壹週刊》及民主黨議員涂謹申追討55萬元廣告費的南太電子集團創辦人顧明均(見圖),昨接受盤問時指黎智英定下要在《蘋果日報》刊登支持普選廣告,才肯支付一半廣告費用的條件,又如一般商人趁聖誕節找更多生意,黎智英便利用民主旗號,拿取更多廣告,以賺取利潤,此舉是違背民主的原則,違反常理,他是無法接受的。
現年64歲的顧明均昨被資深大律師周家明盤問時強調,黎智英身為集團主席,兼是《蘋果日報》的大股東,若黎智英要局限在旗下報章刊登廣告的條件,不但有利益衝突之嫌,更違反其一直宣揚的民主原意。
指黎局限廣告須刊蘋果
當他在全港15份報章刊登支持政改方案廣告後,有記者即知會他表示黎智英願付一半廣告費的條件,是要在《蘋果日報》刊登之說,令他十分震驚。顧明均重申他是受到《壹週刊》文章的感染,才決定依從涂謹申和黎智英的號召,站出來參與登廣告,事實上該篇文章內容清楚表明有一名78歲阿伯,在5份報章登廣告,令他深信在任何報章刊登廣告都可,否則他會在《蘋果日報》連登10天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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