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國家公務員局連發《公務員培訓規定》、《公務員獎勵規定》、《公務員考核規定》三個試行規定,並於即日起生效實施。根據 《公務員考核規定 (試行)》,「德、能、勤、績、廉」五方面表現和工作實績是考核一名公務員是否稱職的主要標準。尤為引人注目的是「連續兩年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予以辭退」的明文規定,這意味著被視為「金飯碗」的公務員崗位首次出現落在「紙面上」的退出機制。 ■《北京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