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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出售給台灣的「拉斐特」護衛艦。 網上圖片
——錢其琛回憶法國對台軍售
法國是和我國最早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的西方大國。在近40年的交往中,中法關係一向發展比較順利。但是,在20世紀90年代初,法國突然兩次向台灣出售武器,一度使兩國關係極度緊張,給中法之間長期的友好關係造成了嚴重損害。
法外長酒會上探口風
1991年4月,法國外長迪馬訪問中國。作為1989年政治風波之後訪華的法政府最高級官員,中方給了他很高的接待規格。中法關係正在恢復。
想不到,在法國駐華大使馬騰為迪馬訪華舉行的酒會上,迪馬外長把我單獨請到一邊,像是不經意似地提出了法國擬向台灣出售護衛艦的問題。
迪馬的這一舉動讓我頗感意外。迪馬外長本人曾於1990年1月6日向我國駐法大使周覺當面承諾:「法國國家最高領導決定,法將不再繼續與台做軍艦生意。」時間僅過去一年,中法關係正在恢復和改善之中,迪馬外長為何要舊事重提呢?
作為外長,迪馬顯然清楚這一問題的敏感性和嚴重性,也非常了解中國政府在這一問題上的堅定立場。此次訪華前,法方沒有透露任何有關此事的信息,同我的正式會談中也沒有提及這件事。這當然是為了避免雙方正面交鋒。酒會上的氛圍自然要輕鬆、隨便一點,迪馬是想先進行一些試探。
迪馬說,隨著國際形勢的變化,各國在台灣問題上的政策也在進行調整。法國認為與台灣做生意的時機已經成熟。法國準備在環保、污水處理、高速火車、護衛艦等項目上與台灣合作。
辯稱不能讓美獨佔便宜
迪馬接著解釋說,法國打算向台出售護衛艦,有兩個考慮:一是護衛艦是防禦性的,而非進攻性的。二是美國已賣給台灣四艘護衛艦,法國作為主權國家,在這類問題上不應受到歧視。不能讓美國獨佔便宜,單個發財。
為了售台武器,法國外長竟然擺出了反美姿態,卻又把當年美國人「利益均沾」的說辭當做理由。
儘管酒會不是辯論的場所,我感到仍有必要表明中方在此事上的嚴正立場。我說,我們對法國與台灣做生意賺錢不持異議,但向台灣賣武器涉及中國的主權和安全,這是一個原則問題。至於美國售台武器問題,從1979年至1982年,經過三年的談判,中美雙方已達成協議,對美售台武器做出了種種限定,其中一條就是逐年減少,最後終止。
迪馬顯然並不想接受我的解釋,他帶著怨氣,強詞奪理,拿美國當擋箭牌。(四之一) ■青年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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