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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軍兵役制度改革主要是考慮「以募兵為主,徵兵為輔」。資料圖片
【本報訊】據中通社3日報道:「立法院」今天初審通過「兵役法修正草案」。現行條文規定,常備兵的現役軍人,「以徵兵及齡男子,經徵兵檢查合格於除役前,徵集入營服之,為期一年十個月,期滿退伍」。今天初審通過的修正條文將兵役役期縮短為一年,將不經朝野協商,提報院會處理。有分析認為,台軍兵役制度改革主要是考慮「以募兵為主,徵兵為輔」。
據悉,有關台灣兵役制度改革問題,在好幾年前就已經提出。當時,台灣「國安」高層表示,為緩和台海軍事對峙,因此規劃義務役期縮短。如募兵順利,規劃2008年起,義務役期縮短至一年。軍方人士說,因應兵員需求逐年減少,及志願役士兵擴大招募,為避免役男等待入營時間過長,產生社會問題,決採逐次依兵役法辦理提前退伍,即縮減役期方式,解決問題。
有分析說,未來台軍所需的兵源,將以「募兵為主,徵兵為輔」。當局計劃今年募兵1.5萬人,今後達成募兵佔六成、徵兵四成的目標。據稱,募兵每個月薪水大約3.5萬元台幣,預計每年需要126億元經費。實施精兵制度後,台軍總員額今年將降為27.5萬人,一共刪減10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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