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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中國官方媒體新華社4日發表署名文章指出,達賴方面近日拋出的《有關全體西藏民族實現名符其實自治的建議》,其中要求不受法律約束的絕對宗教自由一條,違背中國憲法,徹底暴露了其妄圖恢復西藏民主改革前「政教合一」體制的本質。
這篇題為《從宗教信仰自由看達賴方面要求的違憲實質》的文章指出,達賴方面要求的是不受法律約束的絕對的宗教自由,也就是要恢復西藏民主改革以前,在達賴領導下的那種宗教至上的局面。而事實上,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國憲法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但有一點需要明確,即宗教信仰自由,不等於宗教活動自由,信仰與不信仰任何宗教是個人私事,是自由的,但宗教活動因為會涉及社會空間和他人,所以必須受到法律的約束,任何一個國家概莫能外。
文章認為,達賴方面要求的是不受法律約束的絕對的「宗教自由」,也就是要恢復西藏民主改革以前,在達賴領導下的那種「宗教至上」的局面。當時西藏有2,676座寺廟,僧尼總數12萬,約佔西藏總人口的十分之一。寺廟控制了三分之一以上的社會生產資料,與貴族、官僚一起構成統治社會的「三大領主」。但結果只是給社會發展帶來了阻礙,沒有產生任何好處。而目前,信教群眾充分享有宗教信仰自由,藏傳佛教信眾家中,幾乎都設有經堂或佛龕。他們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請僧侶到家裡來誦經或者做法事。達賴方面否定西藏人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事實,進而打著所謂「國際標準」的幌子要求修改憲法,暴露了其妄圖恢復西藏民主改革前「政教合一」體制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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