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經營深圳地下錢莊的女港商杜玲。 資料圖片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鄭海龍深圳4日電】曾被媒體稱為廣東最大、涉案金額達43億的原清遠政協委員、港商杜玲地下錢莊案,日前在羅湖法院一審終結。法院以被告杜玲等6人未經國家主管部門的許可,結夥非法買賣外匯,擾亂金融市場秩序,且數額特別巨大,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年至1年零9個月,並判罰款50萬到1萬元不等。其中第一被告的錢莊東主杜玲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罰款50萬;而杜玲的丈夫鄧×良亦為案中嫌疑人,仍在通緝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