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8年12月6日 星期六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葉劉促澄清存保規限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2-06]

 【本報訊】(記者 徐海煒)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月前宣佈,運用外匯基金為市民的存款提供無上限的擔保。但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昨日發信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質疑有關計劃中有多種規限,故計劃並非簡單地為所有市民提供無上限地保證所有存款種類,當局應當就此向市民解釋。金管局發言人解釋,只要存戶沒有將存款抵押予銀行,該等存款仍屬受保障存款。

 葉劉淑儀在信中引用《存款保障計劃條例》第2(1)條和附表1,指該計劃共有9類存款不包括在內,又指有關計劃的法律條文過於複雜,大部分市民都不能完全理解其內容,希望當局可以簡單通俗的語言,詳細解決新保障計劃所包括的存款類別及限制。

 金融管理局發言人回應指,存戶在往來的存款是否受到保障,並非取決於銀行是否向存戶提供透支戶口或其他服務,而是存戶本身有沒有將存款抵押予銀行以獲得透支或有關服務,若沒有的話,該等存款仍屬受保障存款。他續稱,市民可通過金管局的網頁及熱線電話,查詢有關計劃中不明白的地方,而香港存款保障委員會一直有向市民大眾推廣及宣傳存保計劃,其中包括計劃的保障範圍。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