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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遭停職的澳門消委會主席何思謙。
【本報訊】澳門消息:澳門廉政公署揭發消費者委員會執行委員會主席何思謙涉嫌串同親屬,在公務採購程序中濫用職權、詐騙,在法律行為中分享經濟利益、公務上之侵佔、偽造文件,以及行賄受賄。案件於昨日移送檢察院偵訊,何思謙則已被勒令停職。
廉署人員曾搜總辦事處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證實接到有關部門的通知及中止何思謙職務的消息。當局表示,消委會執委會主席職務現由執委會全職委員黃翰寧暫代。
消息稱,該案於前日開始深入偵查,經檢察院建議並獲刑庭預審法官批准,廉署人員前晚到消委會總辦事處搜查,帶走一批文件檔案。何思謙及案中另一疑犯被施以多項強制措施,包括書面筆錄、繳交保釋金(何思謙保釋金10萬元、另一疑犯5萬元);何思謙更被中止所有公職。至昨日上午9時半,何思謙離開廉署、檢察院及刑事預審法庭等機關辦事處集中的皇朝廣場時,神色憔悴。他遇見在場記者後,即時截的士匆匆離去。
採購詢價均經親屬公司
廉政公署昨午發出新聞稿,不點名地公布該案件。廉署表示,某自治機構負責人涉嫌自2004年起利用職權,將其機構絕大部分的工程及採購項目,直接判給多家由其一名親屬開設或操控的公司,以及在書面詢價的程序中,指定向全由其該名親屬開設或操控的公司詢價,所有報價均受到操控,部分批給價較實際執行有關項目的二判價高逾40%,該名親屬又涉嫌偽造其他公司的印章及文件圖標。有關工程及採購項目的總金額約為600萬元。此外,該自治機構負責人又涉嫌將其機構購置的物品及設備據為己有。
調查又發現,該自治機構負責人乃另一私人機構營運的最終受益人,他涉嫌透過其該名親屬向該私人機構購買服務的方式獲取了兩萬多元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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