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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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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院又出錯 抽血忘化驗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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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爾斯親王醫院發言人昨晚發表聲明表示,發現221個血液樣本被遺留在運送樣本的專用手推車上,沒有送往化驗。 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譚靜雯)本港公立醫院再發生失誤事件。沙田威爾斯醫院發現221個在上周五抽取的病人血液樣本並無送檢,將聯絡涉及的99名病人,安排他們再抽血化驗,並對病人造成不便致歉,表示會調查事件及檢討有關程序,如果涉及人為錯誤,會採取紀律處分。有醫生指抽取病人血液樣本後,約4小時內就需要完成化驗,否則因存放時間太長,未能準確反映病人抽血前的身體狀況。

 威爾斯親王醫院發言人昨晚發表聲明表示,發現221個血液樣本被遺留在運送樣本的專用手推車上,沒有送往化驗。發言人稱,血液樣本屬於99名病人,他們上周五於李嘉誠專科門診抽血中心抽取樣本。發言人強調,運送血液樣本的手推車,在周末期間一直存放在上鎖的管事部門。醫院又證實,沒有遺失任何病人血液樣本,所有樣本亦沒有被開封,事件不涉及需緊急處理的樣本。

 醫院會在24小時內聯絡受影響的病人,安排他們再抽血化驗,強調今次事件不會影響病人的診治。該院就事件對病人造成不便致歉,並承諾會深入調查和檢討今次事件和程序,如證實涉及人為因素,會按既定人事紀律程序處理。

如涉人為因素會紀律處分

 香港醫學會前會長蔡堅表示,一般情況下,抽取病人血液樣本後,需在約4小時內完成化驗工作,否則會前功盡廢,病人需要再到醫院重新抽血。他解釋,若血液沒有冷藏,而存放時間多於4小時,血液中的紅血球會溶解,即使化驗後,亦未能準確反映病人身體狀況。

醫生:樣本要4小時內化驗

 他說﹕「血液樣本放太耐,血液中的電解物質不會準確,如鉀和鈉。所以即使拿這些血去化驗,也不可以反映病人的身體狀況。例如想檢查病人的腎功能,但放了幾天才拿去檢查,到時血液反映腎功能的指數升到7度,現實中根本無可能會升到7度。」他說,若要儲備血液樣本,正確的做法是利用離心機,將血液中的血漿及血球分隔,並將血漿儲存在攝氏4度以下的冷凍櫃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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