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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駐四川記者羅揚11日電】11日,成都市民政局在成都市人民政府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宣佈,成都市民政局將拿出3791萬元資金資助困難群眾過節,向約37.91萬成都困難群眾每人發放100元消費券,支持他們到相關商業網點內購買糧油和日用品,過一個祥和的元旦及春節。
本次消費券發放對象為今年12月1日至20日前登記在冊的成都市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對象和城鄉重點優撫對象。預計城鄉低保對象28.69萬人,農村五保對象2.54萬人,重點優撫對象6.68萬人,共計37.91萬人。發放標準為每人價值100元的消費券,所有消費券將在12月29日前發放到個人,領到消費券的群眾需在明年1月31日前購物。
37.91萬人月底前全領券
發放消費券所需的資金約3,791萬元,由市、縣兩級價格調節基金共同承擔。區(市)縣民政部門會同當地政府採購部門,共同確定消費券的指定商場(商店),如互惠超市、紅旗連鎖、老鄰居連鎖等方便群眾、在鄉鎮有網點的當地企業和商店。之後民政部門向商場(商店)購買消費券,消費券每張面值50元。消費券由各區(市)縣民政局組織發放到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將發放消費券改為發放現金和實物。
成都市民政局副局長陳翔軍稱,成都市自2005年起每年年底都要向困難群眾發放50元現金,而發放消費券的形式還是全國首創。「擴大城鄉居民消費是拉動內需的重要方面,我們選擇發放消費券就是為了讓困難群眾到商業網點去購買自己需要的物品」,陳翔軍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希望社會各界共同來監督消費券的發放工作,歡迎新聞界的監督,確保消費券準確、及時、足額發放到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對象和城鄉重點優撫對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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