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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中評社11日電:清潔隊隊長貪污220萬,小出納貪污230萬……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11日公布了一份對近三年審理職務犯罪案件的調研,結果顯示一些被人「忽視」的小官員也能犯下成百上千萬的腐敗大案。《北京晚報》報道,三年來21件「小官員大腐敗案」已經超過該院所審理的一審職務犯罪案件的三分之一,涉案金額高達3億4千餘萬元。
一中院調研所公佈的21件「小官員大腐敗案」的26名被告人中,處級幹部11人,佔42.3%,處級以下15人,佔57.7%。可以說這些被告的級別都不高,但犯案數額可高得驚人:最少的一起案件也有105萬,最多的高達9,452餘萬元。
例如北京市房山區燕山清潔隊隊長王遠利「變廢為寶」,向垃圾下手。他利用簽訂協議和購買環衛用品、修車等職務便利,以開具燕山清潔隊「大頭小尾」發票等手段,貪污公款220萬元。
作為北京望京西園證券營業部總經理的楊彥明是個處級幹部,他利用先後擔任幾個證券營業部總經理的職務便利,侵吞公款9,452萬餘元。可見,腐敗能力不能只看官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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