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迷債苦主情緒激動,誓討回血汗錢。
【本報訊】再有一名雷曼迷債女苦主入稟控告中國工商銀行,指於5年前被該行職員游說購買300萬元雷曼相關迷你債券,對方從沒向她介紹產品性質及細節,僅聲稱債券百分百保本,又於債券期滿後,未得她同意下續期,令其蒙受損失,昨入稟要求銀行賠償全數本金。
指被游說 年息5厘無風險
原訴人周詠儀(譯音)稱擁有中三程度,為中國工商銀行客戶,於該行開設多個戶口。入稟狀透露,原訴人於2003年9月中,打算將畢生積蓄300萬元用作無風險的投資用途,被該行一名高級客戶服務主任推介一種「投資產品」,職員聲稱產品百分百保本,投資為期兩年及預計每年5厘回報,且產品全無風險,原訴人信以為真,同意投資38萬5千美元(約等於300萬港元)。
原訴人續指,有關產品事實上是迷你債券系列六的投資產品,由雷曼兄弟在開曼群島開設的空殼公司發行,與另外150萬間公司的表現掛鉤,但銀行職員從無提及有關資料,亦無向她展示任何有關產品的單張或介紹。原訴指銀行在銷售過程中作出失實陳述及違反銷售合約的條款,遂向銀行追討一切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