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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03 曾健成(「阿牛」 )向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申請開辦「民間電台」後,在未取得牌照下,透過FM頻道公開廣播1小時,其後被新城電台投訴佔用頻道。
2006.08.29 電訊管理局聯同警員帶同法庭手令,在柴灣查封曾健成無牌營運的民間電台「春暉社」。其後名嘴黃毓民、梁文道、立法會議員李卓人等民間電台嘉賓遭電管局傳召。
2006.10.23 電訊管理局落案起訴陳妙德、曾健成、潘達強、楊匡、梁國雄,指他們涉嫌使用和設置非法無線電設備,違反《電訊條例》第8條。
2007.07.14 4名曾出席「民間電台」論壇的人士,包括梁國雄、林旭華、羅就及一名港台工會代表,被票控涉嫌無牌廣播。這是當局自「民間電台」運作以來,首次引用《電訊條例》23條控告出席有關節目人士。
2008.01.08 裁判官裁定《電訊條例》申請廣播服務牌照機制違反言論自由,牴觸《基本法》及《人權法》,原下令撤控,但應律政司要求收回決定,就違憲判令則押後至2月執行。
2008.01.10 高院接納律政司要求,發出臨時禁制令禁止民間電台廣播。「民間電台」繼續於旺角行人專用區「開咪」廣播個多小時。
2008.01.21 高院正式解除「民間電台」的禁制令,被告仍須對違反高院法官馮驊早前頒下的臨時禁制廣播令負上責任。
2008年2月中 政府就裁判官指《廣播條例》違憲的裁決提出上訴。
2008.02.28 高等法院批准「民間電台」兩名義工,就《電訊條例》違憲案提出司法覆核。
2008.09.10 「民間電台」涉嫌無牌廣播案,今年初被裁判官裁定《電訊條例》的發牌制度違憲後被撤銷控罪,政府申請暫緩有關裁決,直接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2008.12.12 高院上訴庭裁定:《電訊條例》沒牴觸《人權法》及《基本法》亦無「違憲」,「民間電台」回應會上訴至終審法院,並強調會公民抗命繼續民間電台的廣播。■本報資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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