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梅老家在湖南,幾年前與肇慶老公離婚,與往返香港和深圳開貨櫃車的港人林先生同居,林先生在香港有家室,但常來與阿梅一起生活。最近,由於香港經濟不景氣,「老公」的錢包也縮水不少。
以前,「老公」每月除了給阿梅房租和生活費各2,000元外,還給三、四千元零用錢,共有7,000-8,000元,常可以買些貴的東西和服裝,並時常在一些中高檔商場購物,如到茂業百貨購買400-500元一套的服裝,常帶女兒與「老公」在新時代酒樓吃一頓300-400元的晚餐,她還讓女兒上舞蹈班,一個月要200元。
現在,包括房租生活費和零用錢,「老公」才給4000-5000元,阿梅不敢再買貴的東西了,買衣服只能在東門店舖買便宜的,一套衣服也就150-200元,也很少帶女兒去酒樓消費了,女兒學舞蹈也停下來了。
阿梅已經40多歲,開始做二奶住在羅湖區金祥都市花園租兩房一廳,每月租金就近2,000元,現在住到羅湖鶴圍一房一廳的農民房,租金700元。她說晚上經常做惡夢,夢見「老公」跟她說Bye-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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