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8年12月14日 星期日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灼到起泡 癒後或留疤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2-14]

 【本報訊】(記者 嚴敏慧)腐蝕性液體從天而降,波及約46名途人。消防更稱,有傷者皮膚被灼至起泡。仁安急症中心醫生尤芳智表示,這症狀顯示皮膚已受二級灼傷,並傷及真皮層,痊癒後有可能會留下疤痕。不幸被酸性或鹼性液體濺到的市民,應先以大量清水清洗傷口3至4分鐘,再由醫護人員判斷傷勢,及進行治療。

 尤芳智表示,灼傷可分為三級,一級最為輕微,傷口只會紅腫;二級傷口則會起水泡,傷至真皮;最嚴重的三級灼傷,表面全被腐蝕,見到真皮層。尤稱,被腐蝕性液體灼傷的嚴重性,要視乎液體的濃度,及與皮膚接觸的時間,腐蝕性液體愈濃,接觸皮膚的時間愈長,灼傷的程度會愈大。

 「中招」部位方面,以濺入眼最為危險。仁安急症中心醫生張展鵬表示,腐蝕性液體入眼後果可大可小,若傷及眼角膜有機會致盲。尤芳智則稱,鹼性腐蝕性液體入眼更為危險,因為會愈蝕愈入,傷及神經,而酸性腐蝕性液體則會被體內細胞阻止滲入。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