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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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億元助迷債受託人 議員要銀行不分利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2-19]

 【本報訊】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昨日舉行特別會議,討論有關雷曼迷債回購事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歡迎雷曼迷你債券分銷銀行同意,提供最多一億元,支付所需的法律及財務費用,協助受託人向雷曼清盤人提出訴訟,以履行保障投資者的責任。多位議員要求,若銀行勝訴,不應該攤分得益。議員梁美芬則要求銀行將用作應付清盤法律開支的一億元,成立基金與雷曼苦主作調解,共渡時艱,建立企業形象。

 對分銷商準備為受託人提供1億港元融資,有市場消息人士表示,面對現時的法律挑戰,雷曼迷債的受託人需根據迷債章程履行責任,為投資者謀取最佳利益,回應這些挑戰。但在目前的挑戰下,迷債抵押品被凍結,不能變賣。而在受託人沒有資金提供下,分銷商一起出資予受託人,讓受託人支取這些資金去進行保障投資者的行動,是市場的一般做法。

 銀行公會雷曼迷債小組主席龔梁恩慈表示,一億元的融資,並非單單的訴訟費用,具體的細節會詳細和銀行商討。對於有多名議員要求再公布迷債估值,龔梁恩慈說,迷債共有29個不同系列,各系列價值不同,加上抵押品優先權與估價有關,故先前的估價已不再準確,現階段不能評估迷債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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