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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黨政領導,烏魯木齊市黨政領導和自治區國地稅兩局領導在簽名儀式現場。
大力組織稅收收入是稅務部門的第一要務。從 1994-2000年,全區地稅系統勝利完成「八五」計劃後兩年和「九五」稅收發展計劃目標,7年累計組織稅收收入233.5億元,年均增長19.54%、增收5.34億元,稅收收入的增長幅度,始終保持高於自治區GDP的增長速度,有效發揮了增加自治區財政積累的稅收職能作用。各級地稅部門的治稅理念,從計劃經濟體制下的高度集中和改革開放初期的減稅讓利,逐步向市場經濟條件下公平稅負和平等競爭轉變;稅收管理方式,也從推行稅收專管員制度和簡單的徵、管、查「三分離」,快速向科技加管理的模式轉軌,把保持稅收收入持續穩定增長,建立在了扎實可靠的徵管基礎之上。「十五」期間,各級地稅部門認真貫徹「依法治稅、從嚴治隊和科技加管理」的治稅指導方針,緊緊圍繞自治區實施優勢資源轉換戰略、加快新型工業化建設的重大決策,把構建「大徵管」格局和優化納稅服務,作為提高稅收管理水平的突破口,全面推行稅收執法責任追究制,大力清繳欠稅,嚴厲打擊各種涉稅違法犯罪活動,五年累計實現稅收收入405.71億元,年均增長16.69%、增收11.34億元,自治區本級稅收實力顯著增強。
「十一五」時期是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自治區地稅局黨組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稅收工作大局,認真貫徹落實「省以下稅務機關的主要工作就是加強徵管」的要求,正確把握自治區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形勢,指導各級地稅部門積極應對稅收收入任務高速增長的嚴峻挑戰,把實施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具體措施,落實在提高稅收管理質量、效率和水平的全過程,堅持「依法徵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的組織收入原則,正確處理經濟發展與稅收增長、稅收收入總量與經濟稅源結構、稅收管理與納稅服務等關係,為實現稅收收入平穩較快增長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證。2006年是全區地稅系統的「稅收徵管年」,各級地稅部門把加強稅收徵管作為各項稅收工作的重中之重,牢固樹立「在強化管理中提高服務水平,在優化服務中加強稅收管理」的理念,以推行稅收管理員制度為關鍵,在深化內部管理改革和完善納稅服務制度的同時,大力推進稅收誠信建設,稅收管理質量和效率顯著提高。2007年,全區地稅系統組織稅收收入166.6億元,比2006年增長29.44%、增收37.89億元,開創了全區地稅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的嶄新局面。2008年,自治區地稅局黨組用創新發展的眼光審時度勢,立足於「抓根本、打基礎、管長遠」,提出並推行「健全制度,創新機制,落實責任」的工作主線,引導各級地稅部門把創新機制貫穿於各方面的工作中,嚴格按照「有崗、有責、有流程、有評議、有獎懲」的五個要素,深入開展橫向崗責體系建設,著力破解機制體制方面解影響稅收事業科學發展的難題,使全區地稅系統的思想觀念和管理模式再次實現重大變革。各級地稅部門以完善重點稅源監控、納稅人戶籍管理和分稅種稅源管理措施為目標,普遍建立起稅收分析預測、納稅評估、稅收預警、稅收收入進度考核等工作機制,大力推行分片、分類、分層次的專業化稅收管理模式和代徵代扣、代扣代繳制度,強化重點行業、重大基礎建設項目以及關聯企業的稅收源泉控管,較好地解決了稅收管理粗放、徵管質量和效率偏低的問題。預計全年完成稅收收入220億元左右,比2007年增長32.1%、增收53.4億元,與1994年相比,稅收收入總量增加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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