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新華社北京19日體育專電】CBA19日發佈公告,根據《中國男子籃球職業聯賽紀律處罰規定》第二章第八條之規定,給予在比賽中拳打對手的雲南紅河隊外援嘉伯以警告、罰款2萬元人民幣的追加處罰,並將對本場比賽的技術代表、負主要責任的裁判員給予相應處理。此前,上海西洋男籃隊長劉煒和蔡亮因於11月28日賽後圍攻嘉伯,被中國籃協處以罰款5萬元和停賽10場的相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