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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1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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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赴澳示威 23港人被拒入境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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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澳門當局拒絕入境的反對派議員折返香港。本報記者梁祖彝 攝

 【本報訊】(駐澳門記者 陸展鵬、本報記者 鄭治祖)澳門治安警察局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部保安綱要法》之規定,昨日拒絕23名香港居民進入澳門,包括香港8名反對派議員。澳門治安警察局發言人解釋,治安警察局作為負責澳門出入境管理工作的執行機關,有責任依法拒絕任何不符合入境條件的非澳門居民進入澳門,以維護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確保社會安寧。澳門政府亦指,支持警方在外港碼頭依法採取的行動。

澳市民反對港議員插手

 該23名香港人原定於昨日參與新澳門學社及兩個澳門勞工團體於澳門回歸紀念日發起的遊行,在中午乘船抵達澳門外港碼頭。當時,有十多名澳門市民在碼頭拉起橫額,反對香港的反對派議員插手澳門事務。該23人被澳門治安警察局拒絕入境,隨後乘原船送回香港。不過,同行的部分民主黨及社民連成員則未有被拒入境。期間「港澳23條關注組」成員利建潤搶去抗議人士橫額,雙方發生推撞,利被碼頭職員帶走。

 澳門政府其後發出公告,強調澳門政府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3條自行立法維護國家安全,履行本身的憲政責任,是澳門特區的內部事務;澳門政府一向歡迎各地的人士前來澳門,但旅客在澳期間必須尊重並遵守澳門的法律,不應從事與旅客身份不符的活動。

 被問及是次事件,香港特區保安局局長李少光表示,尊重澳門特區的決定,強調澳門是另一個特區,有自行決定拒絕任何人入境的權力。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也指出,香港的入境處多年來都與澳門特區政府的有關部門有聯繫,「我們一貫的立場是尊重其他的政府依法處理他們的出入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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