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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前補習社東主馮亦奇(28歲),串同他人設局,以女性身份於互聯網上廣結男士,並邀請他們參加「美女船河」。23名男網民按指示存入共19.7萬元於指定的戶口作為參加費後,因「女網友」失去聯絡才知受騙。被告昨在區域法院因串謀訛騙罪成,被判入獄21個月。
涉款25萬 23男網民中招
暫委法官阮偉明於判案時稱,被告串同他人於2005年透過互聯網,以女色引誘男士參加遊船河活動,藉詞騙財。案發時,被告名下戶口獲存入不少於25萬元,法庭相信案中受害人不止出庭作供的23名男事主,由於網上騙案日漸嚴重,認為量刑起點應是判監兩年,在考慮被告初犯,減刑3個月。
辯方大律師昨求情稱,被告父親於其兩歲時遺棄家庭,他和姊姊由母親獨力撫養,被告本性不壞,犯案只是想找快錢令母親可早日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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