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中產家庭主婦,購入50盒魚油,惟8歲兒子不喜歡食用,母親施計再買一批魚油,然後影印有關單據,4度到多間萬寧分店要求退款,雖成功退得800元,但最終事敗被捕,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因只有萬寧設有14天內退款服務而犯案。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有關控罪的主婦,為數十盒魚油,賠上與兒子共度聖誕佳節的機會,案件押後至下月7日判刑,待背景和社會服務令報告完成,其間須還押懲教署看管。
認欺詐罪求保釋被拒
居住紅磡半島豪庭的被告朱佩珍(41歲),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和兩項企圖欺詐罪。她得悉須還押懲教署看管後,即回應:「可唔可以申請保釋?」又表示擔心8歲兒子沒有人照顧,申請以現金3千元保釋外出,但遭法庭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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