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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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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換人 扁今或再羈押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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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水扁可能要再次進入台北土城看守所。

 【本報訊】綜合報道:台灣高等法院28日凌晨撤銷台北地方法院無保釋放陳水扁的裁定,將全案發回更裁。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蔡守訓經過閱卷後,已經決定在29日下午2時開庭審理,並傳喚陳水扁到庭。而外界大多預測,由周占春改為蔡守訓審理,陳水扁可能難逃再度被羈押的下場。

 因涉及貪污洗錢被起訴的陳水扁,兩度被台北地院裁定無保釋放,特偵組亦兩度提出抗告,台灣高院28日凌晨2時許召開記者會,發布高院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的理由。

認同扁有逃亡可能

 高院裁定理由指出,陳水扁涉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各款的羈押要件,無不予羈押的理由。原審的周占春法官無視卷內證據資料顯示,兩度無保開釋,且以「回籠條款」代替羈押,已有違司法正義的實現。

 高院認定陳水扁犯罪嫌疑重大,涉犯無期徒刑的重罪、有逃亡之虞,且有勾串證人的事實及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之虞。在認定陳水扁有逃亡之虞部分,原裁定認為被告是卸任「總統」,享有「國安局」所配的護衛,隨扈可隨時注意他。但高院認為,隨扈僅對被告負有安全之責,並沒有監管或強制、行動的權利,而且陳水扁兩度赴特偵組應訊,以及陳水扁坦承前往的苗栗法會及會見黃姓少年,都未見「國安局」特勤人員於報表上的有關記載,扁是在無特勤人員陪同下前往。因此高院認為原裁定應該予以撤銷,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

陳水扁將再出庭應訊

 台北地院審理的扁家4大弊案,原由審判長周占春的合議庭審理,台北地院依「後案併給前案」的原則,日前決定並給審理吳淑珍「國務費」案的審判長蔡守訓審理。高院裁定發回北院更裁的陳水扁羈押案,也將由蔡守訓的合議庭處理。

 28日早上10時25分,高院法警用推車將陳水扁羈押案的裁定書以及卷宗共5大箱送抵台北地方法院,審判長蔡守訓、受命法官徐千惠、陪席法官吳定亞等中午也回到北院加班閱卷,決定在29日下午2時於刑七庭傳訊陳水扁出庭,以重裁羈押案。

 而當天上午9時許,高院已火速將裁定書送達寶徠花園廣場,由扁家簽收。

扁律師稱違法換法官

 在蔡守訓接手扁案之後,外界預測陳水扁將極大可能再度面臨被羈押的命運。回顧蔡守訓近3年審理的具保停押案例,共有33件,全部繼續羈押,沒有放出一個人。連他的同學、涉及貪污的前檢察官柯金柱也照押不誤,完全擺脫感情因素,而且他裁定的理由都跟陳水扁的罪證狀況很像。

 陳水扁會不會成為蔡守訓近3年來羈押的第34人,以過往案例推算,續押機率是百分之百。一位民進黨立委指出,陳水扁在蔡守訓法官的手裡,應該是逃不過被羈押的下場。

 此外,陳水扁的委任律師鄭文龍28日晚上開記者會指出,台北地方法院更換承審陳水扁案件的法官,是違返規則,是違法的做法,目的就是為了押陳水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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